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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播普法:弹幕问我法海判几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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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0章 选择性失明

“辩护人对公诉人刚才出示的全部所谓‘证据’,均持有严重异议。”

张伟的目光精准地刺向了第一份证据。

“关于被告人陈强的讯问笔录。”

他顿了顿,声音陡然转冷。

“辩护人请求法庭,当庭宣布此份笔录为非法证据,予以排除!”

“理由一,讯问主体违法!”

张伟的声音不大,却字字千钧:“该笔录末页的制作人签名,是张某、李某。经辩护人核实,此二人均为丰南分局的辅警!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明确规定,讯问犯罪嫌疑人,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!辅警,有这个权力吗?!”

“嘶——”

旁听席上,响起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,随即便是细密的嗡嗡议论声。

“卧槽,他真敢说啊!”一名本地资深记者下意识地压低声音,手里的笔却飞快地在笔记本上划动着。

“这律师谁啊?连辅警都敢指名道姓,不要命了?”另一名年轻记者瞪大了眼睛,惊得下巴都快掉下来。

“猛料!绝对猛料!”

王建的笑容凝固在脸上,心头猛地一沉。

这小子……竟然连辅警讯问这种细节都查到了?

这确实是程序硬伤,但他没想到张伟会如此直白地将其抛出来,完全不顾情面。

之前的律师,即便知道,最多也只是含糊其辞地提一句“程序上或许有些小瑕疵”。

这个张伟,是真敢啊!他的脸色开始泛白。

刘全德内心一紧,他知道张伟说的没错!

《刑事诉讼法》明确规定,讯问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,辅警没有单独讯问的权力。

这是一个基本且重要的程序性错误。

只是基层大多并不会去注重程序,这下被辩方抓到把柄了!!

如果这个笔录被排除,检方的核心证据就没了。

哎,这案子……他看了一眼王建,对方的额头已经隐隐见汗。

陈强猛地抬头,他听不懂什么辅警不辅警,但他听懂了“非法证据”,听懂了“排除”!他紧紧盯着张伟的背影,眼睛里重新燃起了炙热的火焰。

“理由二,内容严重矛盾!”张伟继续说道,“公诉人只提了这份有罪供述,为何不提之后的三次讯问?”

“在后续三次由正式侦查人员进行的讯问中,我的当事人已经全盘否认,并明确指出,第一次的笔录,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的字!公诉方为何要选择性失明?!”

王建的额头已经开始冒汗,冷汗顺着鬓角滑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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