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自於高维敘事者的囈语
有些故事,只适合在深夜被轻轻翻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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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於是他选择付出一切代价挽回……最后走向了末路……成为无人知晓的“隱士”……
  然后我顺便看了眼钱包。
  以分为单位。
  嗯,写小说赚点零食钱,好像不错。
  每天都好饿,家里一天只有两顿饭。
  於是,墨尔斯·k·埃里博斯就这么诞生了——在一个神经病女子(我)的大脑里,伴隨著薯片的咔嚓声。
  早期:酷哥的陨落与社恐的崛起
  最早的墨尔斯不是现在这样的。
  我最初的设想是个“酷哥师兄”。
  金髮白瞳,黑色正装,话少但每句都戳要害,在赞达尔疯狂追求“全知”的路上,成为那个提醒他“未知才是自由”的智者。
  多酷啊!我都想好台词了:
  “偷窥狂们,你们看见了什么?——不,你们什么也没有看见。”
  很好,帅炸了!一个能跟他站在同一高度,不用仰视也不用俯视,能听懂他那些天书般推导的同门师兄。
  嗯,师兄好,有安全感(虽然事后证明完全不是这回事)。
  但问题来了:这么酷的人,怎么会愿意搭理一个吵闹的小天才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