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章 购买宅院,洪武年那些嫁妆!
有些故事,只适合在深夜被轻轻翻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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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林易大方摆手道:“既然如此,你就带我去看看。”
  “若確实不错,令我满意,我赏你一个月的月钱。”
  一听这话。
  小二双眼猛然放光,连连点头,一顿猛夸那宅院。
  他並非奴僕,普通人也没资格养奴僕。
  洪武五年有詔:“诸遭乱为人奴隶者復为民。功臣及有官之家不在此限。”
  现今大明只有勛贵、皇亲、三品及以上大员才有资格养奴僕。
  他在这酒楼只是佣工,自然愿意赚一些跑腿钱,有事让其他人帮看,左右不过一顿饭钱。
  锁好房门,林易隨这小二离开了客栈。
  路上。
  林易得知这小二叫李有財。
  一个很朴素也很有愿景的名字。
  “林公子,別看那地只是一进的宅院,可环境幽静,风水极好…”
  “寻常宅院多是平民自居,惹了不少市井的土气,算不得上等。”
  “我带你去的这处,那可是七品的官老爷住的,宫里的翰林院编修,据说平时还能见到皇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