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章 岔路
有些故事,只适合在深夜被轻轻翻开。
  有可能白骨案就不会出现,世上就能减少一个无辜的受害人。
  这样一想,唐峰不由得为浪费掉的十年扼腕。时间如白驹过隙,眼看白骨案已发生一月有余,调查也开展了足足一个月,却尚未取得突破性的进展。“无名女尸认领公告”在报纸上登出后,警察局收到一些电话和来访,县里离家之后就断了联繫的女人,比唐峰想像的多一点。但绝大部分都只是短暂地“失联”,超过一年这个长度的,屈指可数。有的家属藉此公告要求警察给不愿回来的家人打电话让她们回来,也有人在外面熬不下去又放不下脸,终於藉此机会重返家庭。稍有可能性的几位失联女性,被唐峰记录在他那本褪色的笔记本上,迄今为止共四位:
  童珍丽,家住凤塘坞的金秋弄,二十九岁,身高一米六三,八年前南下广州打工,四年前在广州结婚,產有一女。童结婚前会定期给家里写信寄钱,婚后联络少,前年联络突断,已有近两年的时间完全没有音信,广州那边早已报警立案。其父童满贵两度南下寻找也没找到,至今下落未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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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金蓓,隔壁安省人,三十二岁,身高一米五七,两年前嫁来碎湖,和夫家的小姑子合伙开服装店。金一年前生下一子,產子三个月后独自去外地进货,至今未归;
  叶芳、叶婷双胞胎姐妹,都住在船厂老宿舍楼,三十七岁,身高一米六零,一年前作为海外劳工去往日本,家里联繫不上。叶芳叶婷姐妹是第二次去日本打工,第一次去日本在那待了三年,最后一年也几乎不与家里联繫。姐妹俩出国前均已成家生育又离婚,据说叶芳在日本又生了个小孩,具体未知。
  这四人相对符合法医对白骨的进一步判定:年龄在三十五岁和四十五岁之间、有过生育的女性。就年龄来说,叶芳叶婷最符合,但唐峰觉得是她俩其中之一的概率很低,原因很简单,姐妹俩同心同行,干什么都在一块儿,白骨却只是一个人。镇上出国务工的人有不少,叶芳叶婷的家人有日本那边的电话和地址,报案时口口声声让警察劝劝姐妹俩,显然是跟姐妹俩有分歧,家人想让她们回来,姐妹俩却想在日本开启另一段人生。
  金蓓也可以排除,金蓓长相靚丽,牙口却不整齐——唐峰见过她的照片——与白骨不符。至於童珍丽,她的年龄距离白骨的年龄稍远,而且,她是和她丈夫一起失踪的,她最后一次写信回家,信封上的邮戳是云南河口,那地方是通往越南的口岸。童珍丽的夫家做生意,童珍丽也时不时跑国外,很有可能,她是在国外失踪了。
  进一步的法医报告还显示,白骨的两脚脚踝有轻微的不对称,由此可以判定受害人的脚踝有陈旧性骨折,早已恢復,不影响其日常生活。就这一点来说,上述四人都没有骨折经歷,无一符合。
  而在林月荷身上,白骨的特徵却能得到解释:
  骨折——林月荷曾有几年在一家贸易公司上班,贸易公司的老板熟识夏绍庭,每年都把林月荷派驻外地三个月,其中最开始的三个月,林月荷单打独斗没回过家,吃住都在办公室,工作內容主要就是打电话和打电脑,若她骨折了,三个月是恰到好处的恢復期;
  牙齿——从照片及周边亲友的描述来看,林月荷的门牙均匀整齐,符合白骨的特徵,就算里面掉了牙,外人也看不出来。
  唐峰想,太多巧合,就不是巧合了。
  有一个要点,可以细化凶手的形象,当年侦查方玲玲案发现场的时候唐峰就想到了,但这个想法过於主观,所以他没有在会议上提出来过。这次白骨案,同样的猜测在唐峰心里重现,他便在会议上大胆提出:凶手临湖作案却不拋尸入湖,是因为他对这片湖怀有深切的感情。
  碎湖水深,湖岸线多数切割著山的陡坡,小树林前边的湖湾,就是一方骤然变深的水域。是大人们严禁小孩下水的地方。湖不像海,躲不开潮汐的推力,凶手瞒天过海最省力也最有效的方法是在树林里找几块石头,绑在受害者身上让她永远沉入湖水深处。挖土埋尸不易,所以方玲玲被发现的时候,只有一半身子被埋在泥土里,白骨埋得也浅。由此,大体上可以判定,凶手对湖水带有浓烈的个人情感,而在机械厂宿舍楼的所有住户里,对湖水感情最深的,是谁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