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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2章 于谦的薛丁格平反!平了!但好像又没平!

有些故事,只适合在深夜被轻轻翻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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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什么是平反呢?”

  “我就举个例子来说,最经典的平反案例,应该是岳飞!”

  “岳飞被害之后,很长一段时间,都没能得到正名。”

  “直到后来,宋孝宗赵昚即位,降旨为岳飞『追復原官,以礼改葬』,『访求其后,特与录用』,又过了十五年,宋孝宗才命令太常寺给岳飞擬定諡號,最终確定『武穆』,到这才算是彻底被平反!”

  “所以,平反的过程应该是,先罪復原官,以礼改葬,然后再擬定諡號,盖棺定论。”

  “那么,于谦是否有这种流程呢?”

  “有,但没完全有。”

  “首先,明宪宗实录有关于于谦『平反』的清晰流程。”

  “先是……”

  “【成化元年二月己丑:监察御史赵敔言:张鹏、杨宣等在天顺元年为石亨搆陷者,俱蒙恩例得復职。而郎中吴节等因他人之累,非其本罪;御史叶淇等因进本之失,所犯亦轻,乞通查復职。】”

  “【又言:往年尚书于谦等为石亨等设诬陷害,榜示天下,冤抑无伸。其后亨等不一二年,亦皆败露,实天道好还之明验。今陈循、俞士悦等前后遇蒙恩宥,天理已明,无俟臣言。独正统十四年,虏犯京城,赖于谦一人保固,其功不小,而已冤死矣,余亦可悯。伏乞收回前榜,凡死者赠官遣祭,存者復职致仕,或择其可用者取用。】”

  “【上曰:御史言是。自昔奸凶之徒,不诬人以恶,则不能甚人之罪;不甚人之罪,则不能大己之功。朕在青宫,稔闻谦冤,盖谦实有安社稷之功,而滥受无辜之惨,比之同时駢首就戮者,其冤尤甚。所司其悉如御史言,亟行之。】”

  “说是在成化二年二月这天,有个监察御史说,张鹏、杨宣等人,在天顺朝时,被石亨陷害,如今得到皇上的恩典恢復了官职。”

  “另外还有些人,所犯的罪过也很轻,也希望皇上一起审查,並且恢復他们的官职。”

  “另外就是于谦,于谦被石亨陷害,冤屈得不到申诉,连陈循等官员,都先后承蒙圣上的恩赐,可这么多年过去了,就只剩下于谦一人依旧蒙受不白之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