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6章 进山
有些故事,只适合在深夜被轻轻翻开。
1982年7月4日,农历五月十四。
天还完全是黑的,凌晨三点不到,村子里静悄悄的,连鸡都还没叫头遍。
林子义睁开眼的时候,屋里黑黢黢的一片。
他没有半点拖沓,身子一翻,直接从硬板床上下来,动作轻得几乎没有声音。昨天吃晚饭的时候大舅哥和二舅哥说起今天凌晨要进山打猎,闲来无事且手痒无比的林子义自然也想跟着去。
这年月,农村里的人们想吃点儿肉比较困难,尤其是在老龙背这样的小山村,想吃肉只能进山打猎。而且夏天野物肥,打点野兔、山鸡、竹鼠、甚至撞上小麂子,那都是一家人的口福。当然,如果碰到野猪的话,最好还是不要招惹它,它发起疯来可是会要人命的。
林子义自重生以来不是在淘海就是在打渔,对于他这样的爱枪如命的人,一听说两位舅哥要上山打猎,有机会放两枪,他当场就决定要跟他们一起去。
在枪林弹雨里摸爬滚打了十几年,手枪、步枪、霰弹枪、狙击枪,什么没摸过?什么没打过?百米开外打烟头、夜间摸哨、丛林奔袭、反手制敌,那都是刻进肌肉记忆里的本事。
这辈子虽然还没摸过枪,可枪感还在、眼力还在、定力还在。只要枪一到手上,该怎么端、怎么瞄、怎么击发、怎么控后坐力,他比谁都清楚。
刚走出房门,院子里已经有了动静。
二舅哥面前摆着一杆老式土铳,枪管磨得发亮,火药、铁砂、引信,一一分开放好。二舅哥正在慢条斯理地装药。
“阿义,醒了?”张爱民头都没抬,声音压得低,“灶上有凉白开,喝两口,咱们马上就走。”
“哎,二哥。”
林子义应了一声,走到灶台边,咕咚咕咚灌了两大口凉水,一股清凉从喉咙直落肚里,整个人瞬间清醒透彻。
大舅哥也跟着出来了。他背上挎着竹篓,腰里别着一把柴刀,手里还拎着一根粗实的木棍。
“阿义,今天可让你开开眼!让你见识见识你二哥的枪法!”张爱国压低声音,却压不住兴奋,“这季节山里野物最肥,咱们要是运气好,弄只麂子,晚上全家都能敞开吃!”
三人简单收拾妥当便出了村。
他们当地猎人进山打猎,一般都是凌晨三四点出发,摸着黑上山,赶在天刚蒙蒙亮时蹲点,野兽这时候出来找食儿、喝水,最容易撞见。
当地一句老话叫“赶兽要赶早,打猎赶拂晓。宁摸五更黑,不闯深山夜。”
夏天进山,不用穿厚棉袄,都是单衣单裤,裤脚用布条一扎,防蛇、防荆棘、防蚂蟥。
二舅哥背土铳,负责主攻。
大舅哥拿柴刀,负责开路、赶山、壮声势。
林子义则是拿了一把猪枪,不是枪,是一把铁头矛,加了一根硬木做的长杆。不同于影视作品中的红缨枪,那是耍把式的,好看不顶用。猪枪是拼命用的,杆子又粗又硬,矛头又宽又厚又重,像把小铲子一样,是猎人杀伤力最大的武器。
在大舅哥二舅哥看来,他就是个跟着来凑热闹的海边汉子。只有林子义自己知道,真要动起手,这山上,没人比他更稳、更准、更狠。
“走。”
大舅哥低喝一声,率先迈开步子,一头扎进灰蒙蒙的山林里。林子义和二舅哥紧随其后。
凌晨的山路,湿、滑、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