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8章 铁律

有些故事,只适合在深夜被轻轻翻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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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番话,掷地有声,骂得李灿光满脸通红,头都不敢抬。

卢嘉锡猛地一拍大腿,也站起来支持道:“李主席说得对!

怕什么丑?脓包挑破了,流出来的不过是臭水,但只有挑破了,伤口才能好!

我支持公审,不仅要审,还要审得轰轰烈烈,让全省都知道,在汉北省,没有‘刑不上大夫’这一说,我们都一视同仁!”

“我也支持!”张瑞山咬牙道:“刘仰山、严济慈在位期间,拉帮结派,搞团团伙伙,贪污受贿数额惊人。

这种人不公开处理,不足以平民愤!”

一时间支持李默的人不少,但关于具体的量刑标准,争论依然激烈。

毕竟两人的级别在这里放着。

组织部长汪景宁皱着眉头说道:“对刘仰山、严济慈如何处理,还是要按程序来。”

当下对刘仰山、严济慈等人的罪行,也是有处置条例的。

首先的依据是《共同纲领》中的原则性规定,它规定了国家机关必须廉洁奉公、反对官僚主义、反对贪污腐化。

其次是《惩治贪污条例》,这是新国家第一部专门惩治贪污的法律性文件。

此外还有组织多次电令和下发的《关于严惩贪污浪费行为的指示》、《政务院关于处理贪污案件的暂行办法》、《反革命条例》……

文件众多,都是有相关规定。

刘仰山、严济慈等人涉事比较多,涉及好几个条例、指示和法律。

但结果无非是三种,死刑、死缓、有期徒刑。

其中死缓是当下一种创新,是给予犯人最后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,两年期满如果没有故意犯罪,可减为无期徒刑。

对于这个级别的干部,往往会出于“爱惜人才”或者“政治影响”的考虑,留一条活路。

“我看刘仰山可以考虑死缓。”宣传部长黄卫东提议道:“他犯了是政治上的错误,但在过去也是立过大功的……”

“功是功,过是过!”军区司令程留生反驳道:“功劳簿不是免死金牌,他贪污的那些钱,够买多少子弹?够买多少物资?该怎么样就怎么样!”

“刘仰山态度恶劣,拒不交代,还试图串供,这种人留着干什么?”

“严济慈主动交代,这应该是算有立功表现,不应该判死刑。”

会议室里吵成了一锅粥,有人拍桌子,有人翻旧账,有人讲法律,有人讲人情。

大家争得面红耳赤,谁也说服不了谁。

黄庆祥看着这一幕,眉头紧锁。

他知道,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,这场会就算开到明天早上也开不出结果。

他转头看向李默,眼神中带着询问。

李默心领神会,他知道,这时候必须有人站出来,他就是一个很好的人选。

他沉喝一声,双手虚压:“好了,大家安静!”

待众人安静下来,李默才缓缓开口,语气冷静:“同志们,我们在这里争论某一个人的问题,没有意义。

我们要定的,是规矩,是铁律!

我们要让全省的干部都知道,那条高压线在哪里,碰了就是死!”

李默走到会议室的黑板前:“我提议,不管是刘仰山、严济慈,还是以后抓到的张三、李四,我们对事不对人,一把尺子量到底!”

李默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道:“贪污、受贿、挪用公款,个人涉案金额超过一万元者,无论什么级别,无论什么资历,一律死刑,立即执行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