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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04章 其实啊,我不喜欢吃面条!

有些故事,只适合在深夜被轻轻翻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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钱三妞点点头。

“不管你姓啥,反正你都是我儿子,不管你,那你看,是哪天办?”

“今个儿吧,等我从县城回来,买点酒,咱们就简单的吃一顿。”

“行!”

“那我去找老傅,去买点东西,都我出,都我出!”

钱三妞想说家里有肉,可傅老根本不听。

这是公布他孙子的身份,怎么能用钱家的!

必须他来出!

说着,就扭头回了霍家。

钱老二啧啧了一声。

“这真的是爱的力量啊!来的时候,傅老还得两个人搀扶着才能走路,现在可倒好,就差健步如飞了!”

这话一出,几人愣了一下,仔细一看,还真是这么一回事。

全都笑了出来!

吃过饭,老三和老大去县城,钱三妞带着老二去上工,沈恒远换了一身最干净的衣服去上班!

第一天当会计,他激动!

至于明珠,百无聊赖中只能出门去找沈知微玩了。

没想到刚到贺家,就看见沈知微搀着贺家奶奶往外走。

“明珠!”沈知微眼睛尖,头一个瞧见她。

“走啊,我们去参加婚礼,凑个热闹!”

明珠一听“婚礼”俩字,连忙摆手要回家。

这热闹她可不敢乱凑。

可贺家大伯娘眼疾手快,一把抓住她。

“走吧,我娘家侄女结婚,凑个热闹去。”

“别别别,这不好,现在粮食多紧缺啊……”

明珠话没说完,就被贺家大伯娘截住了。

“你一个小姑娘能吃几口?跟着就得了。你和微微啊,都是我的外甥女,听我的,一起去。我也没少在你家吃饭,听话!”

说话间,马车已经套好赶了出来。

妯娌俩先把贺家奶奶搀扶上去,沈知微连忙拉着明珠也上了车。

马车动起来的瞬间,明珠眼睛都直了。

赶车的竟然是贺家大伯娘!

我的个乖乖,这可真是巾帼不让须眉啊!

明珠很快就发现,沈母坐在车上,脸色一直带着几分娇羞,贺家几个伯娘止不住地打趣。

哎?这又有什么事?

沈知微见她那一脸八卦的样子,连忙凑过来解释。

“这是大舅妈娘家侄女出嫁,大舅妈说让我和我娘跟着去散散心,沾沾喜气。其实啊,是给我娘介绍对象。”

“啊?”明珠愣了一下,压低声音试探着问。

“你同意啊?”

沈知微点点头,语气坦然得很。

“当然同意。对方是个军官,没媳妇十来年了。以前就认识我娘,这不听说我娘离婚了,就赶忙托人来介绍了。”

哦,明珠明白了,怪不得沈知微乐意呢。

这条件确实不错,还是惦记多年的,沈母的日子应该能好过些。

只是去参加婚礼,总不能空着手。

她翻了翻身上,摸出一条红纱巾,是杜秀美当年买的,随手塞进兜里,没想到今儿个正好穿这件衣服,纱巾就在兜里。

她顿时松了口气,总算不是空手去的了。

沈知微见她那紧张的样子,忍不住笑了。

马车晃晃悠悠走了快半小时,沈知微趁大家伙不注意,凑到明珠耳边压低声音。

“你跟你二哥说一声,我不爱吃面条。”

明珠眨眨眼,愣了一下,随即想起今儿个早饭那一大盆面条,好像猜到了什么。

“噗嗤”一声笑了出来。

她凑到沈知微跟前,小声打趣:“你俩好上了?”

沈知微笑着把人推开,语气里带着点小得意。

“只是给他个机会。”

她顿了顿,看向明珠。

“别说我了,你俩呢?”

明珠算是明白了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。

尴尬地讪笑一声,就想转移话题。

可沈知微却是一副过来人的样子,拍了拍她的手,语重心长。

“明珠啊,这该争就得争。这男人啊,也不能光给甜头,听见没?”